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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演出业协会 关于开展第十五期演出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3-12   访问量:1736

根据《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》,第二章第八条“凡年满18周岁以上,中专以上文化程度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(含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人员),可以通过考试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”。省演出业协会按计划将在2018年下半年开展第十五期演出经纪人培训班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一、 培训内容:
1、《演出经纪人培训教材》,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编写。
2、《舞台艺术基础知识》,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编写。
3、《文化法律法规文件选编》,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编写。
二、 报名时间和方式:
1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接受报名
2、报名方式:
微信在线报名:关注浙江省演出业协会公众号(微信搜索“浙江省演出业协会”),发送以下信息至公众号(周一至周五,收到回复报名成功):
1.姓名  2.性别  3.户籍所在地 4. 身份证号  5. 学历  
6.工作单位  7.联系电话  8.联系地址  9.电子邮箱
网站报名:进入“浙江省演出业协会官网(http://www.zjsycyxh.com/)—行业资质—演出经纪人资质”下载《演出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》,填写后发送至协会邮箱zjycyxh@163.com  
三、 考试科目及方式
(1) 考试题型共三种类型: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。
(2) 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,随机抽取试卷,电脑即时阅卷判分。
(3) 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5分钟,采用计算机自动计时。
(4) 未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四、 培训及考试费用
培训费1600元(含教材费、培训费、餐费),考试费380元(考试报名时考生自行缴纳),具体交费时间另行通知。
五、培训单位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唐萍萍
联系电话:0571-85215611-813 
 如有任何疑问,可致电询问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省演出业协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3月12日

 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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